文字作品是指小说、诗词、散文、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。根据国家版权局 《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凡作者、其他享有著作权的 公民、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 其代理人,均可申请作品登记。
明确权利归属,作为版权交易凭证之一。
可用于质押贷款,有助于解决企业经济危机。
可以有效打击盗版、山寨产品、规范版权市场。
有助维权,证书可以帮助著作权人在诉讼中减轻举证负担。
保护个人创作成果,体现个人价值,保护著作权人经济利益。
通过文字著作权登记,可向社会大规模宣传自己的作品。
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(1)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【公司:营业执照(盖公章);个人:身份证】;
(2)文字作品打印件、作品创作说明书;
(3)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;
(4)法人作品版权说明(当著作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时需提供);
(5)委托书、附图申请书。